星期一, 10月 24, 2011

無可遁逃的溝通-星爺


                     497630436 社會四 劉興陽 
 



 A:終點站朝馬站到了。

 B:司機先生你剛才怎麼不說后里站已經過了?公車司機不用報站名的嗎?

 A:人家老人家都會按下車鈴了,妳為什麼不會啊?妳以為有自動報站系統     

喔? 報個屁啦。

 B:人生地不熟的,剛上來台中我怎麼知道要在哪一站下車?我根本不清楚阿?

 A:那妳就把所有坐過站的問題都丟給我就是了?妳也沒有主動問我妳要地站

大概還有多久,妳有問我就會回答妳阿。

 B:不管怎麼說我覺得公車司機就是要有報站名的責任在。

 A:公司並沒有硬性規定要我們主動告知乘客站名,而且有些乘客需要休息,

妳不能把全部的過失怪在我頭上。

 B:所以你就是要我自認倒楣就是了?這明明就是你們應該要有的服務以及基

本的告知啊。

 A:所以呢?大不了我迴轉把妳載回去就是了嘛。

 B:不用,不需要了,我要去向你們公司申訴,你等著受懲處吧。

 A:去申訴阿,真是的做這一行載人還要給人罵。








個人分析:

  我認為公車司機並不僅僅只是一個把乘客載運到一個地點就行了的工作,他還必須帶有服務業的性質以乘客至上的態度去面對每一名乘坐的客人,當然乘客方面並不是永遠都是對的,但基於服務業的立場來說,這種服務態度實在為人所詬病,司機的情緒管理恐須加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